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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总支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总支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4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 “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党总支班子理论学习制度,制定2025年领导班子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纳入重点学习内容,2025年3月已开展1次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班子成员均撰写研讨发言材料,会上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开展交流讨论。二是各党支部在开展学习时, 会前均要求参会人员做好发言准备,组织党员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讨论。

(二)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存在‘低级红’现象”问题的整改

开展专题培训,2025年4月召开了党务干部培训暨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会,针对如何辨认和防范“低级红”“高级黑”,党总支书记作了专题培训,提升党务干部和中层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2024年5月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方案和要点开展工作。二是2025年3月召开了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会和2025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三是已向主管局报送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班子和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202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

(四)关于“对公卫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经将公卫工作纳入中心2025年度工作计划,并明确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二是已将公卫知识纳入医务人员2025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今年3月已经进行了一次临床医务人员与公共卫生人员的联合培训。三是已经将公卫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每月医院质量与安全月考评,定期评估工作效果。四是4月11日组织相关管理和工作人员学习公卫专项资金使用文件并要求贯彻落实。

(五)关于“公卫服务能力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乳腺钼靶检查设备2025年已申报采购计划,待采购完成后即可投入使用。二是2025年4月1日组织辖区各初筛机构信息科、妇产科、超声影像科人员共计107人以“云上妇幼”形式参加省级“两癌”培训。其中,区妇计中心主任、分管公卫及医疗副主任、涉及“两癌”筛查的各科室负责人及临床医务人员共27人集中学习。培训内容涵盖最新筛查技术、质控管理、专科建设等,全方位提升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三是2025年3月26日已组织召开线上全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管理培训会,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助产机构从事出生缺陷服务人员172参加,以增补叶酸、产筛、先心筛查、新筛等一、二、三级预防为培训内容,提升各单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不定期以电话、微信或者QQ形式进行出生缺陷项目日常质控,提高出生缺陷管理质量。以更严谨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逐步降低全区出生缺陷发生率。

(六)关于“医疗科研严重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管理机制方面:2025年2月18日调整了医疗技术(学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并提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负责新技术新项目审批,指导科研、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立项和推荐工作;同时2025年2月修订完善了医学科研制度9项,明确激励机制。二是组织科研项目申报方面:2025年1月24日基层3-6岁儿童维生素 AD 缺乏与营养不良相关性分析及干预策略研究项目,通过专业查新机构查新,准备申报市级科研;2025年4月2日,二氧化碳点阵激光联合中药治疗外阴硬化性苔藓的疗效分析项目,通过科技查新,已向省中医药管理局申请,等待审批。三是在重点专科建设方面,已成功创建省级保健特色专科一个、市级保健特色专科两个。2024年11月被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为“市级孕产期保健特色单位”“市级新生儿保健特色单位”,2025年1月被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确定为“省级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

(七)关于“医疗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方面:2025年2月18日调整了医疗质量和病案管理委员会成员,并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发文。同时严格按照2025年工作计划,督促科室针对性开展“三基”及法律法规培训,2025年1—3月共组织业务培训271人次,培训考试合格率达100%。二是在建章立制方面:2025年1月印发了《“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3月印发了《关于调整依法执业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及修订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调整危急值项目及范围(2025版)的通知》《关于印发 2025 年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监测方案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并签订了医务部分目标责任书,明确监管内容、频次、责任人。三是在强化监管方面:每月对结果质量、过程质量、基础质量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科室,按照PDCA循环落实整改,与科室绩效、个人晋升挂钩。四是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地势狭窄,房屋老旧,无场地整改,新院区搬迁在即,已按照相关要求在新院区规范设计布局医疗废物暂存间。五是已在现有的医疗废物暂存间醒目位置张贴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六防”“两禁止”警示标识。

(八)关于“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加强培训方面:2025年3月17日、24日医务科、护理部利用院周会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患者安全-构建安全医疗环境,共筑健康未来》专题培训,2025年3月6日开展院级三基培训,2025年4月8日开展市级继续教育培训,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强化了医务人员责任心,提高了抗风险能力。二是在专项活动方面:2025年2月24日下发了《开展提升病历内涵质量专项攻坚活动方案》,成立了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重点,使医疗质量提升得到了进一步强化、管控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三是在严格执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相关管理制度》方面:鼓励主动上报,2025年1—3月共主动上报隐患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16起,无医疗安全事故发生。科室对主动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讨论,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针对性地整改措施。职能部门每月对医疗质量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科室,落实整改,与科室绩效、个人晋升挂钩,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九)关于“医德医风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持续提升中心上下服务意识、作风意识。召开了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会上对医德医风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组织门诊部全体人员对《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患者投诉处理制度》等进行了培训学习。二是持续畅通“线上线下”医德医风投诉渠道。2025年一季度共收到医疗投诉4件,均已办结;收到12345和“您说我改”线上表扬信各一封。三是持续开展满意度调查,向患者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2025年第一季度住院病人及门诊满意度调查407人,病人点名表扬7人次,反馈问题7个,均已解决;四是制定《2025年医德医风工作考评实施方案》。五是曾某某已于2025年5月因个人原因离职,手续正在办理中。

(十)关于“违规报销餐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6月超过误餐补助标准报销的600元工作餐费已退回。二是财务加强审核把关,4月11日组织了财务管理集中培训并要求贯彻落实。

(十一)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及自驾车的燃油费共计990.45元已经在3月31日前清退完毕。二是4月11日组织职工集中学习《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并要求贯彻落实。

(十二)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书记、委员,全体中层干部共计37人进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原则、审批管理、接待标准、陪餐人数,费用报销等相关要求,同时纪检监察室加强内部监督,规范公务接待。

(十三)关于“工会超范围慰问”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9年至2021年六一儿童节超过14周岁的24人,每人100元的儿童节慰问费进行清退,并于2025年3月20日全额清退到中心工会委员会账户内,共计2400元。二是2020年至2021年向男职工发放的三八慰问品,已按当时的慰问品购买金额要求在职在岗的男职工进行清退,共计退回4411元。三是今后严格按照《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规范使用工会经费。

(十四)关于“私设账外账”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委员会已退回4.61万元工作经费,经核实,另外的0.365万元为预发2023年的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已于2024年4月在林某绩效中扣回单位账户。二是监察室于4月18日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已制定印发《医院各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

(十五)关于“超标准发放科研奖励”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认真清理核查,对照《宜宾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印发〈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的通知》中第一项第一条关于科研立项奖励1万元,《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修订科研教学科研激励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四项第一条关于市级科研项目立项奖励1万元和验收结题后再次给予对应奖励条款,2万元为立项奖励、验收结题奖励一并发放的金额,按通知要求应分段奖励。二是已补齐该科研奖励的发放依据。三是要求财务科加强票据的审核,确保附件资料齐全,据实报销,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六)关于“无依据发放住房补贴”问题的整改

按照“应退尽退”的原则,2025年4月7日追回向魏某发放的住房补助5000元,今后将严格执行《宜宾市叙州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十七)关于“存在大量白条支付情况”问题的整改

2021—2024年罗某(宜宾市叙州区某某面庄)已补开工作餐发票 ,祝某(某某饭店)于2024年已经注销,无法补开发票,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十八)关于“报销附件资料不全”问题的整改

遵循能补尽补的原则,补齐2021年两次主题党日活动所缺人员签到表和2021年退役军人慰问的领取表。另再次核实了2021年春节值班慰问物资发放情况,情况属实,发放人员涉及值班人员及在院病员,因工作不够细致,时任经办人未制作领取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要求执行,财务人员加强资料审核。

(十九)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清理。举一反三对固定资产登记和录入情况进行了清理,待资产系统年报审核完成后立即进行软件系统和热水器等资产的补充录入。二是规范管理。以后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资产管理。

(二十)关于“规避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单位内控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流程进行采购,以达到流程合法合规;加强经办人员的专业学习培训,于2025年4月2日参加了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举办的《2025年宜宾市叙州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议》,提高业务水平。

(二十一)关于“违规采购药品”问题的整改

一是药品采购人员已于2025年4月2日参加了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举办的《2025年宜宾市叙州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议》。二是药剂科再次对全院药品采购流程进行了梳理,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药品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文件进行了再次完善,严格按照完善后的制度执行。

(二十二)关于“资质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采购小组成员严格按照中心采购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规范进行采购活动,杜绝一个公司与其关联公司进行围标等违规现象发生。二是加强采购相关人员的廉政教育和履职尽责意识,已于2025年3月26日安排采购相关人员参加纪检监察室组织的警示教育培训。三是派出采购人员参加区财政局2025年4月2日组织的采购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四是中心纪检监察室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不定期参与或抽查,2025年已参与5次。

(二十三)关于“询价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于2025年4月修订印发中心《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内控制度》,明确根据采购物品的性质和金额采取相应的采购方式及流程规范,建立了不同金额开展询价的具体方式和流程,并组织中层干部集体学习修订的采购制度,要求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各采购职能部门加强规范意识和采购知识培训学习。2025年4月已派出采购人员9名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采购相关知识培训。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机制。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参与或抽查采购项目,重点检查询价流程合规性、供应商选择合理性、文件完整性,2025年已参与5次。自2025年以来未发生随意采购现象。

(二十四)关于“合同签订有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对采购合同的签订、审核及执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合同签订须经过相关科室审核后再进行签订。二是已于2025年4月修订印发中心《采购管理制度》,修订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审签要求,根据金额明确合同签订权限,自2025年以来各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制度、文件要求审核相关资料,做到逐级防范合同签订风险。

(二十五)关于“党总支把关定向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党总支政治引领和政治把关作用,持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按照《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决策,党总支集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要点,规范发文。三是完善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制度,经党总支审议并规范发文。

(二十六)关于“率带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10月组织班子成员参加了区委组织部举办的机关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提升班视频会,2024年11月、12月班子成员分批参加了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修养。二是积极发展党员,制定2025年党员发展计划,2025年已发展入党积极分子5人。三是相关人员已将大衣、西服购置款2080元退回中心基本银行账户。

(二十七)关于“‘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支部、科室及中层干部2024年度述职内容。二是全覆盖分层分类签订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三是多形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025年对药品、办公用品、广告制作、医用耗材供应商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3次,同时组织集中观看各类警示教育片6次。四是已完善并归档2024年“以案促改”谈心谈话记录。

(二十八)关于“内部监督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整合监督力量。建立“三员”监督队伍,即支部纪检委员、医德医风监督员、纪检监察室专兼职人员,并完善“三员”职能职责。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全面提升中心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参加中心院周会、月考评会学习13次,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2次,区纪委专题学习2次。三是根据中心总体安排部署,拟于2026年初按计划优化调整中层干部任职,把纪检监察室主任调整纳入其中。

(二十九)关于“监督问责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结合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分层分类谈话40余次。二是制定2025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区监委派出监察专员和中心纪检监察室监督专责作用。2025年受理信访举报(投诉)共计5件,办结率100%、参与考核不合格供应商约谈1次、招投标采购评标现场监督5次、各类询价比选监督1次,开展工作纪律检查3次,工作整改监督4次,警示教育5次。三是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结合“三会一课”开展谈心谈话1次,利用主题党日活动、院周会、月考评会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三十)关于“派驻监督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纪检监察室每月初定期向派驻纪检组汇报工作开展动态,2025年汇报工作开展5次。二是运用“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心纪检监察室+中心重点科室”监督模式,每季度对中心重点工作、重点领域进行监督检查。2025年评标现场监督5次,派驻监督组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指导1次。三是每年邀请派驻纪检组监督指导培训中心纪检监察工作不低于四次。

(三十一)关于“会议繁多且议事内容泛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文件管理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努力做到精简公文,力避滥印、滥发文件和照抄照转、重复行文等现象。搬入新院区后积极推广电子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提升工作效率;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制度》,严控会议数量,根据会议内容,对会议内容相近的会议,提倡多会合一,严控会议时间,提倡即席发言、讲短话、一般性会议不超过2小时,减少陪会现象,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直接相关的人员参加。二是已印发《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三是严格按照《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民主决策。

(三十二)关于“公文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书记、委员,全体中层干部进行《公文写作》培训,现场培训37人次,并将《公文写作》培训课件传我中心微信工作群,要求全院职工下载学习,人人掌握公文写作规范及相关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公文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同时为提高全院职工公文写作整体水平,党政办应加强对各科室公文写作的传帮带。三是党政办及有关科室要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记录准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文效力和严肃性。

(三十三)关于“述职述廉‘不走心’”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总支书记已与该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该班子成员已认识到错误,用心撰写了2024年度的述职述廉报告。二是由党总支书记加强对各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的指导,杜绝再发生雷同率高的情况。

(三十四)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三会一课”》指南,指导各支部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并进行党务知识测试,参照区委组织部推送的学习清单拟定推送每月党建工作提示,不定期开展支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三是规范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组织生活会。2025年3月7日,党总支班子召开了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第一、二、三支部于2025年3月分别召开了支部组织生活会。

(三十五)关于“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指导各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二是加强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2025年4月,召开了党务干部培训暨干部能力提升班,对党员发展工作流程进行了培训并开展知识测试。

(三十六)关于“资料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2025年4月,开展党务干部培训,邀请区卫健局人员对党员发展工作流程进行了培训。二是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指导各支部规范党员发展的资料收集和归档。

(三十七)关于“培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将7名提交入党申请书人员按科室归属分到各个党支部,由各支部培养吸收和跟踪考察,2025年1月已发展入党积极分子5人。

(三十八)关于“未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中心已于2024年4月党政分设。二是2024年6月中心印发《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范畴和程序,将中层干部调整、职级晋升纳入议事范畴,规定了议事流程。三是2024年6月以后的中层干部调整、职级晋升已严格遵循规定由党总支会议审议和发文。

(三十九)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9月,中心已修订《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二是2024年度中层干部任命已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选拔程序。

(四十)关于“未按要求开展职级晋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9月中心印发《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已明确竞聘上岗(晋升)相关要求。2022年职级晋升已按照竞聘程序实施。二是按照《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职级晋升流程,采用评分制,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竞争上岗,同分情况下由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三是在2024年12月的职级晋升工作中已严格按照流程,公示5个工作日之后,由党总支审议决定。四是在2024年12月的职级晋升工作中拟晋升职级人员皆出具党风廉政意见。五是严格审慎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考核评优评先、转正定级等出具党风廉政意见70人次。六是对从事人事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做事开展谈心谈话2次。

(四十一)关于“自主招聘随意性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2024年5月区卫生健康局印发《宜宾市叙州区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后,中心自主招聘严格执行文件精神。二是在2024年8月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中拟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招聘方案,报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

(四十二)关于“队伍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根据《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人才专项激励办法》文件精神,已拟定中心《人才专项激励办法实施细则》,现审批进行中,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学历提升给予补助,对科研、学科建设有相应奖励等多举措优秀人才。未经规范组织程序借调到区卫健局工作人员8人已返回我单位上班。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一)关于“执行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主动与区卫生健康局汇报,进一步理顺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的政策依据,依规依政策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二是于3月28日组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再次学习《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明确公立医院专用基金计提等管理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三是结合国家、省、市等相关文件要求,正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优化中心绩效分配方案,并按程序向区卫生健康局报备。

(二)关于“未按方案发放绩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主动与区卫生健康局汇报,进一步理顺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的政策依据,依规依政策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二是修订完善中心《绩效考核分配方案》时加强各类政策性单项考核绩效、每月绩效及年终考核等绩效的统筹,确保收支平衡;同时,为真实反映医院运行的客观情况,明确《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中“在有收支结余的前提下发放每月绩效及年终考核绩效”中“收支结余”的概念。三是正在制定各委员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

(三)关于“超标准领取绩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修订我中心《绩效考核分配方案》时,严格按照《宜宾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关于“完善负责人薪酬管理机制”要求,对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绩效予以明确。二是已向区卫生健康局汇报,正在研究方案,后续待方案确定后依规依政策进行清退。

(四)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将2016年、2020年两笔已支付款项在账面进行调整。二是2023年收到的某公司红字冲票已抵减。三是已通知相关职工补交单位垫支的个税款,正在收缴中。

(五)关于“党务干部配备培养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已由人资科科长郑某(中共党员)从事人事管理工作,原人力资源科代科长彭某于2025年3月27日从事绩效管理工作。二是纪检监察室主任凌某已于2025年1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培养考察。三是加强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2025年4月,召开了党务干部培训暨干部能力提升班,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了培训并开展知识测试。四是加强对支部“三会一课”的指导,各支部已于2025年3月规范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六)关于“党总支未按时开展换届”问题的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正在进行党总支换届前期准备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1-6610222;邮政信箱: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长江路158号(叙州区妇幼保健院),邮编644600;电子邮箱:447498114@qq.com。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总支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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