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落实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医院能源结构,降低院区用电成本,提升医院能源利用效率,打造绿色、节能、环保的现代化妇幼保健医疗机构。结合我院院区建筑屋顶可利用资源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质合作单位,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成熟项目运作能力的企业踊跃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布式光伏合作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屋顶。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依托我院现有闲置建筑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配套建设并网、监控、运维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所发电量优先用于医院日常办公、诊疗设备、照明、空调等自用,剩余电量按照国家及地方电网相关政策并入国家电网。项目实施需严格遵守医院安全生产、医疗秩序管理规定,全程保障院区诊疗工作正常开展,同步做好屋面防护、防水加固、场地复原等配套工作,杜绝施工及运营期间安全隐患。
(四)项目合作期限:具体合作年限、合作周期由双方结合项目投资、运维、收益分配等因素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年限。
二、合作模式
本次项目采用市场化合作模式,接受合规、成熟、可持续的合作方案,主要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同时接受收益分成等合规合作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1. 合作方全额负责本项目的投资、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并网验收、备案报批、后期运维等全部工作,医院无偿提供项目场地资源,不承担项目建设及运营投资成本。
2. 项目建设、运维全过程须符合国家电力、建筑、安全施工相关标准及四川省、宜宾市光伏项目管理政策,确保工程质量、用电安全、施工安全。
3. 项目运营期间,双方按照协商确定的比例、电价优惠方式、收益分配机制共享发电收益;合作期满后,项目全部设备、设施及产权无偿移交我院,设备需保证完好、可正常稳定运行。
4. 鼓励合作方提供光伏+储能、智慧能源管控、光伏车棚、节能改造等一体化综合节能解决方案,提升院区绿色能源利用水平。
三、合作方资格要求
本次征集面向社会合法经营企业,参与合作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 主体资质合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光伏发电、新能源工程、电力工程施工、节能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专业能力达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建设、运维全链条服务能力,拥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电力相关从业资质,具备光伏项目并网申报、备案、验收成熟经验。
3. 项目业绩优良:近3年内具备不少于3个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具备丰富的公共机构光伏项目运作经验。
4. 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资金实力雄厚,具备持续项目运维能力;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行业不良信用记录。
5. 服务保障完善:具备专业的运维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常态化运维、故障快速响应、设备定期检修、组件清洁养护等服务,保障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6. 禁止关联参与: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失信及违法违纪记录,不存在相互控股、关联串通报名等违规情形。
四、合作方案征集内容
各报名单位需结合我院实际场地条件、用电需求,编制完整、详细、可落地的项目合作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资质、技术团队、资金实力、过往业绩、运维体系等核心优势说明。
2. 项目整体技术方案:包含现场踏勘后的装机容量估算、组件选型、设备配置、屋面排布设计、电网接入方案、防水加固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等。
3. 项目经济性分析:包含项目总投资估算、年均发电量测算、自用及余电上网比例、投资回收期、节能效益、双方收益分配方案、电价优惠标准等详细测算数据。
4. 施工组织方案:包含施工工期、施工流程、院区文明施工保障、医疗秩序保护、噪音及扬尘管控、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
5. 运维服务方案:包含日常运维机制、设备检修计划、故障响应时效、发电量保障承诺、设备质保期限、老旧设备更换、系统升级优化等内容。
6. 合作模式及权责明细:明确合作年限、双方权利义务、项目移交标准、风险分担机制、违约责任、后期维保承诺等。
7. 增值服务及其他优势:储能配套、智慧能源管理、院区节能改造、光伏科普建设等增值服务内容。
五、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7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材料递交方式,不接受线上报名、邮寄报名。
(三)提交材料清单(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一式叁份,电子版U盘备份1份)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信用查询报告(近3个月内);
3. 近3年同类光伏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等);
4. 完整的项目合作方案、技术方案、经济测算方案;
5. 企业财务状况说明、资金保障能力证明、售后服务及运维承诺函;
6. 无安全生产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经营的承诺书。
六、评审及合作确定方式
1. 我院将组建专项评审小组,对所有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及合作方案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含企业资质、项目业绩、技术方案、经济效益、运维服务、合作优势等维度。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综合评分最优者确定为拟合作单位,评审结果将在医院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双方洽谈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3. 我院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择优筛选合作单位,无需对未入选单位作出解释,不承担任何报名费用、方案编制费用。
七、其他事项说明
1. 所有报名单位须自行完成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院区场地、用电、屋面结构等实际情况,方案编制及项目实施风险由合作单位自行承担。
2. 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报名及合作资格。
3. 项目施工、运营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医院院区管理规定,严禁影响正常医疗诊疗秩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期间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由合作单位全权承担。
4. 本项目所有备案、报批、并网、验收等手续由合作单位全权负责办理,医院予以配合协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831-6088532
递交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科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院所有。
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