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怎么执行?
二、职工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失业保险金代缴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常生育医疗费用按什么标准定额支付?
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失业保险金代缴人员)在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其在定点
医疗机构产生的产前检查门诊费用(含怀孕14周之前的门诊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
和报销比例,限额标准为700元。
三、职工参保人员(不含灵活就业、失业保险金代缴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是什么?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120元;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取出术,每例200元;
(二)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植术术、人工流产术(含药物流产)、输精管结扎术、输卵管结扎术,每例500元;
(三)14-28周(含28周)的中期妊娠引产,每例1200元;(四)28周以上的中晚期妊娠引产,每例1500 元;
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有哪些政策?
(一)起付线。按自然年度设1次起付线,在职职工起付线 200元,退休人员起付线150元。
(二)支付比例。在职职工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 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 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 分别提高10%。
(三)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1200元,退休人员1600元。
(四)参保职工在我市以外其他统筹区就诊或购药时,职工 门诊统筹,起付线、报销比例、基金支付限额等,执行我市标准。
(五)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保关系在职转退休,从享受医保 退休待遇起,为其调整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待遇,参保人员退休当年门诊统筹费用累计算,不得超过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
(六)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在当年度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供稿:医保科)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
下一篇: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2025-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