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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威盛Insitum CT338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保障我中心赛诺威盛Insitum CT338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规范医疗设备运维管理,根据中心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现就该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赛诺威盛Insitum CT338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服务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CT 检查室

4.采购方式:公开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确定成交服务商

5.服务期限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实行一年一考核机制,年度服务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维保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约。

6.服务内容赛诺威盛Insitum CT338设备整机日常巡检、故障维修、性能校准、质量控制、定期保养等全流程维保服务。

7.报价要求:本项目仅填报年度含税包干价,合作周期内每年服务价格固定不变,不做调整;本项目不接受二次报价。

8.项目预算:年度维保服务预算为人民币 40000元/年(含税),超过预算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9. 成交数量:确定 1 家单位为成交服务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或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履行本项目维保服务所需的专业人员、维修设备、原厂工具及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违约及其他不良从业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实质性技术及商务要求

本章节所有条款为实质性强制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并承诺执行,存在负偏离、未响应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投标,不再参与后续综合评分。

(一)技术服务要求

1.定期深度保养: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设备深度保养,严格按照设备原厂技术标准开展巡检、性能校准、质量控制、安全隐患排查,完整留存保养及质控记录,相关资料交付采购人存档。保养所需耗材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故障响应时效:接到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电话对接;需上门维修的,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置,全年提供不限次数上门维修服务。维修产生的交通、食宿、差旅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远程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远程故障诊断、技术指导服务,快速排查问题,缩短设备停机时间。

4.维保档案管理:每次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一式两份纸质维保工单,经使用科室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

5.工具与软件配置:自行配备本型号CT设备专用检修工装、维修工具、检测软件,保障维保工作正常开展。

6.设备开机率保障:设备全年正常开机率不低于95%;因维保原因导致开机率未达标的,每超一天,服务期限顺延一天。

7.零配件更换要求:零配件更换须为设备生产公司原厂全新配件,配件结算价格以原厂官方含税市场指导价为基准,最终单价不得高于指导价的8.5折;单价1000元(含税)及以下的零配件,包含配件、人工、差旅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免费更换,采购人无需额外付费

(二)人员管理要求

1.安排固定专职维保人员及专属对接工程师负责本项目,保障服务连续性。

2.如需更换驻场/对接工程师,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报备,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三)报价范围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含人工费、耗材费、交通费、食宿费、检测费、校准费、零配件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四)数据安全与保密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仅因维保工作必要调取设备数据,严禁复制、传播、外泄、商用院内影像及相关数据。

2.服务合同终止后,彻底删除留存的本单位相关数据,若发生数据泄露,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四、评审流程、评分标准及成交原则

(一)评审流程

1.评审小组首先开展资格审查+实质性条款响应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条款存在负偏离、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判定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分环节。

2.通过上述两项审查的有效供应商,全部进入综合评分环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综合评分标准》。

(二)成交原则

1.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2.若综合得分相同,以原厂技术保障能力得分高者优先;若原厂技术保障能力得分仍一致,则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以上条件均相同,在纪检人员现场监督下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延期、暂停、终止,不承担供应商任何损失。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 文件份数:正本1份

2. 递交方式:仅限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快递、线上报送。递交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人证不符不予接收。

3. 递交时间:2026年6月11—2026年6月17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予受理)。

4.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17:30,逾期送达、迟交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5. 递交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行政5楼采购办(保龄街院区65号)

、装订、密封及无效报价情形

1.报价文件严格按照附件7比选申请文件装订顺序目录顺序装订,编制连续页码;整体文件使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骑缝处加盖印章,同时密封袋正面须标注项目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日期。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逾期递交或非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2)文件密封、盖章、装订不符合要求;

3)资质材料缺失、证件无效、签章不全(含原厂授权文件缺失或无效);

4)对本公告实质性条款存在负偏离;

5)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报价、挂靠参与等违规行为;

6)文件内容模糊、混乱,无法开展评审。

3.若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报价等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将列入本院采购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院内任何采购活动。

、其他事项

1.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保证金及评审费。报价单位自行承担标书制作及递交人工、打印等相关成本,无论单位成交与否,相关资料均不予退还。

2.报价单位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规则及评审结果。

3.成交单位收到成交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限内与采购人签订维保合同,无故弃标、拒签合同或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列入本院采购黑名单。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1  比选申响应函.doc

附件2  报价单.docx

附件3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标准.xls

附件4   综合评分标准.xls

附件5 技术商务响应及偏离表.doc

附件6  综合服务承诺函.docx

附件7  比选申请文件装订顺序目录.docx

 

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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